中心动态

关于开具2021年1-10月检测费发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1-04 来源:山西燃气用具检测有限公司 查看次数:1858

重要通知

关于开具20211-10月检测费发票的通知

各单位

请今年1月至10月期间尚未开具发票单位或个人,速与我公司联系,并按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,时间为2021114日至20211120日,过时我公司将按照转账到账的银行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并不做红冲,由此造成的不便,我公司不负相关责任!

具体方式:

  1. 1.登录我公司网站检验流程用手机扫描诺诺网急速开票图片,填写开票信息;

  2. 2.致电我单位:0351-724939513643609042侯女士;

  3. 3.发送开票信息至我单位邮箱:sxrqyjjcyxgs@163.com

 

望相互转告,周知!

特此通知!

山西燃气用具检测有限公司

2021114

友情链接

咨询热线:0351-7249395

版权所有:山西燃气用具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:李经理 电话:0351-7249395 晋ICP备2021014748号-1

地址: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西二巷7-4号 技术支持:龙采科技(山西网站建设、山西百度推广)

0351-7249395